國家工信部回應廣東消委會建議稱在研究
  羊城晚報訊 記者唐珩、通訊員粵消宣報道:今年10月,廣東省消委會攜手全省23家市、區消委會聯名上書國家工信部,代表廣大消費者提出“手機預置應用軟件應允許消費者自由卸載”等訴求。近兩個月後,國家工信部終於給出了回應。記者26日從省消委會獲悉,近日,工信部致電廣東省消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該部高度重視消費者的訴求,目前正在處理廣東消委會報送的材料,並已委托專業機構工信部電信研究院對廣東省消委會提出的建議進行研究。
  手機預裝軟件吸費泄隱私
  “手機預裝軟件”一般指手機出廠自帶、或第三方刷機渠道預裝到消費者手機當中、且消費者無法自行刪除的應用或軟件。隨著智能手機市場的蓬勃發展,智能手機預裝的內置軟件已經漸漸成為用戶體驗的最大威脅。手機預置軟件的卸載問題關乎手機用戶的切身利益,關乎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信息安全。預置軟件不能卸除,不僅會影響消費者的個性化體驗、占據內存空間、降低運行速度;最壞的結果,是軟件非法獲取用戶的位置、使用習慣,甚至竊取聯繫人信息和通話記錄,造成隱私泄露。今年央視“3·15”晚會上,“大唐神器”等預裝軟件產品被曝光:通過這款“神器”進行軟件預裝,經銷商每次可獲得0.7元至3元不等的利潤;但其所預裝的17款軟件,存在吸費、竊取手機用戶信息的嫌疑。亦有行業從業人員在網上表示:“只要有數據線的地方就能進行預裝”,軟件廠商為入口之爭,從價格上打壓對手,使預裝市場愈發混亂。
  今年上半年,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隨機抽選6873名消費者作了問卷調查。調查結果顯示,95.32%手機存在預置應用軟件,88.91%的預置應用軟件不可卸載。對此,接近全體(98.60%)的消費者認為不合理,不滿意。儘管絕大多數消費者認為此類軟件無法卸載並不合理,國家有關部門也曾責令整頓,但此亂象卻並未改觀。實際上,廣東省消委會、媒體界、學術界及法律界代表曾多次發聲呼籲“手機預置應用軟件應允許消費者自由卸載”。
  省消委會將繼續推動政府監管
  其實,在限制預裝軟件的具體操作上,國外早有成功先例:韓國政府規定,非基本應用軟件都必須可被主動卸載,並要表明占用空間大小。因此,廣東省消委會在廣泛徵詢業內人士、法律專家、律師意見的基礎上,於今年10月攜手全省21個地級市以及順德區、橫琴新區消委會,聯名向國家工信部“上書”,代表消費者提出三條要求和建議:手機生產商將智能手機預置應用軟件與支持手機基本功能的系統軟件分開,且允許用戶自由卸載;手機生產商和軟件開發商明確告知消費者預置應用軟件的名稱、性質等重要信息及相應卸載方式;加強預置應用軟件市場監管,完善預置軟件檢測標準。
  目前,在得到國家工信部的明確回應後,廣東省消委會將繼續推動落實該項工作,一方面加強與國家工信部及相關部門的溝通瞭解,及時向社會通報最新情況,喚起政府、社會各界和消費者對信息安全的重視。另一方面積極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利用社會力量推動主管部門、手機生產商和軟件開發商切實保障消費者自由卸載預置軟件的權利,共同營造一個和諧有序、健康發展的手機預置軟件市場,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編輯:鄔嘉宏  (原標題:手機預置軟件或可自由卸載? 工信部稱正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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